林远的律师生涯第72章 再审庭前的最后准备证据的终极整理
林远的手指从回车键上抬起屏幕上的文件夹“再审证据册_v1”安静地躺在桌面中央。
他盯着那个图标看了两秒随即点开。
灯光在凌晨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清晰电脑屏幕的冷光映在他脸上没有一丝波动。
他开始分类。
原始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报告、法律依据——五个文件夹依次建立。
鼠标每一次点击都干脆利落没有犹豫。
监控截图拖进“视听资料”时他顺手打开备注文档标注:2023年4月17日技术团队李薇通过多帧叠加算法增强原始视频来源为城南旧楼B座三层东侧摄像头调取过程附监察委第0417号协作函。
录音文件紧随其后。
声纹比对报告单独建子目录附上技术说明:剥离背景噪声后匹配度93.7%原始音频来自林建国案发前三日匿名寄送的磁带取证编号0328-1存档于市局物证中心调取授权编号JC。
他一条条过。
每一份材料都标上编号、来源、取得方式、法律依据。
时间戳模糊的他调出当日的通讯记录和协作日志补上具体时刻。
取证路径不完整的他翻查技术团队的交接单把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名字填进去。
桌角的咖啡早已凉透杯底残留一圈深褐色痕迹。
他没碰。
门被轻轻推开时他正核对陈浩日记的扫描件。
抬头看见陈小雨站在门口手里抱着一摞打印纸穿了件浅灰色的外套头发扎得整齐。
“林律师我来帮忙。
”她说。
他点了下头挪出半边桌子“把法律条文对照做一下。
证据链里涉及的每一条刑法、刑诉法、证据规则都要标出来。
” 陈小雨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逐页对照。
她的动作很慢但仔细。
林远继续整理把郑世坤在工地的照片归入“原始物证”背面手写字迹单独扫描附上笔迹鉴定报告的结论页:与郑世坤2018年庭审笔录签名比对相似度92.4%。
“林律师。
”陈小雨忽然开口“第307条。
” 他停下。
“《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
”她指着自己做的表格“对方如果质疑我们诱导证人或者篡改原始记录可能会用这条反制。
尤其是王强的短信记录没有实际发送只有备份日志他们可以说我们伪造证据。
” 林远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而是调出技术室的原始日志。
他点开文件属性展示取证时的哈希值校验记录再打开监察委的电子取证授权书扫描件。
“所有数据提取都有书面授权。
”他声音平稳“监控、录音、日记本扫描全部在第三方监督下完成。
我们不是在拼凑证据是在还原程序。
他们要是敢提307条我们就把授权文件、协作记录、技术流程全部摊开让法庭看清楚到底是谁在破坏规则。
” 陈小雨低头记下这句话。
林远继续往下走。
当所有材料归档完毕他打开最后一个文档:“证据链闭环分析”。
屏幕中央出现一张结构图。
左侧是“动机”:郑世坤与陈浩工地合影背后不合格建材照片背面“材料通得过”手写记录;右侧是“指令”:酒店监控中郑世坤醉酒低语“必须处理掉”;中间是“执行”:司机王强未发送短信“他们要灭口”法医老张提供的原始尸检报告中“颈部外力致窒息”与官方结论不符;末端是“掩盖”:账本记录“支付陈浩封口费5万元收款人:郑世杰”笔迹鉴定确认为郑世坤亲笔。
他一条条连线标注时间顺序和逻辑关联。
突然鼠标停在“收款人:郑世杰”这一环。
转账记录呢? 他皱眉。
账本上有名字有金额有时间但没有银行流水佐证。
如果对方咬定这是虚构记账而郑世杰只是经手人郑世坤完全可以推脱为“下属擅自操作”。
他调出仓储公司当年的账本扫描件一页页翻。
终于在第三册第47页找到一笔支出记录:1999年9月15日现金支出五万元用途栏写着“项目协调费”经办人签字是郑世坤。
同一笔钱。
他又调出笔迹比对报告放大“郑世杰”三个字的书写特征:起笔顿挫、末笔上挑与郑世坤其他签名一致。
技术团队的结论写在下方:非代签系本人书写。
他松了口气把这页插入证据册附录。
“还差什么?”陈小雨问。
林远滑动页面从头到尾再过一遍。
物证有来源视听资料有增强说明证人有身份确认和陈述记录鉴定有资质文件法律依据全部标注清楚。
每一份材料都能追溯到原始载体每一个环节都有授权背书。
他新建一页写下结论: “本案证据链完整闭合。
从动机形成、指令下达、执行实施到事后掩盖各环节证据相互印证主谋指向明确无合理怀疑空间。
” 文档保存命名为“证据链闭环分析_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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