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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的律师生涯第41章 致公之盟的秘密九十年代的理想主义者

林远回到办公室时整栋楼已经空了。

走廊灯一格一格灭下去他没开灯把外套搭在椅背直接打开笔记本。

庭审录像还在播放界面暂停在郑世坤合上笔记本的那一刻。

他拖动进度条倒回三十七秒。

画面里郑世坤坐在旁听席后排银边眼镜反着光左手握笔右手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林远放慢播放速度逐帧看他的动作——不是记内容是记节奏。

对方笔尖停顿的位置恰好是他每次提问前的呼吸间隙。

他退出视频打开陈默留下的U盘备份。

文件夹按年份排列他点开2005年前的案件关联人名单筛选出所有与郑世坤有过交集的司法系统人员。

名单拉到1998年一条记录跳出来:某次“青年法律人交流会”签到表地点是老城区明德书屋郑世坤的职务写着“秘书长”。

林远把这条信息标红顺手查了“明德书屋”的注册信息。

企业状态:注销。

经营场所:已转为废品回收点。

地址还在原处就在法院街拐角。

他合上电脑抓起外套出门。

天刚蒙蒙亮街面湿漉漉的。

书屋的门脸被铁皮封死旁边挂着“旧物回收”的牌子。

他绕到后巷找到一扇半开的木门往下是水泥台阶通向地下室。

空气闷着霉味。

成堆的旧书码在角落有些已经结了灰网。

他蹲下翻看大多是九十年代的法律教材和期刊封面褪色纸页发脆。

他按年份分拣从1998年开始一本本抽出来检查批注。

《刑法总论》里夹着一页便签上面写着:“程序不是工具是底线。

”字迹工整墨水略泛黄。

他继续翻在一本《法理学基础》的封底夹层里摸到一本薄册子没有书号只有手写标题:《致公纪要》。

他抽出册子吹掉浮灰。

扉页一行钢笔字:“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九八年初七人结盟誓守司法独立互为后盾。

”落款日期是1998年3月12日。

内页是手写记录按时间排序。

第一条写着:“三月十五某区强拆案当事人被断水断电。

联盟成员周、沈、陈三人联署律师函公开质疑征收程序。

次日区政府暂停执行。

” 林远翻到下一页:“四月二十某法官因判决得罪地方领导遭调岗至档案室。

联盟集资发起申诉联合五地律师联名上书最终恢复原职。

” 记录持续了两年。

有成功也有失败。

一条写于1999年11月的条目提到:“某国企贪腐案主审法官收到匿名信内附其子学校照片。

联盟启动应急机制安排家属临时转移并向省高院实名举报干预司法。

” 他停下盯着“应急机制”四个字。

这种组织性行动不可能是松散聚会。

这是一张网。

他继续往后翻记录越来越少。

2001年后只剩零星几条。

最后一条是2003年写的:“沈律师劝退二人称‘再争无益不如自保’。

会议取消经费停拨。

周法官说:‘火快灭了。

’” 林远合上册子靠墙坐了下来。

他想起老周说过的话:“你爸没输在法庭输在了庭外。

”那时他不懂现在看那句话或许不是感慨是陈述。

他掏出手机连上便携扫描仪一页页拍下《致公纪要》。

拍完把原件塞回《法理学基础》的夹层书放回原位。

回到律所已是中午。

他锁上办公室门打开法院官网的历年公告栏搜索“周怀民”三个字。

最早一条出现在1997年任市中院助理审判员;1999年晋升审判员;2001年获“优秀法官”称号。

他比对《致公纪要》里的签名——“周”字起笔那一竖带一点轻微右倾和公告落款笔迹一致。

他又查“沈明远”。

在一本1999年的律师协会通讯录里找到名字执业机构是“明正律师事务所”职务:合伙人。

旁边备注一栏写着:“致公之盟发起人之一”后面打了括号:“内部资料勿外传。

” 林远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调出郑世坤的公开履历。

1997年进入恒正所1999年任“青年法律人交流会”秘书长2002年当选律师协会理事。

时间线完全重合。

那个曾以“交流会”名义活动的组织就是“致公之盟”的对外掩护。

他打开文档新建一页写下三行字: 他们曾想守门。

后来成了看门人。

现在门锁了。

他没保存文件也没发给任何人。

只是把扫描件加密存进“纵火案”文件夹的子目录命名为“旧书0411”。

傍晚周正言敲门进来手里拎着两盒饭。

“没人庆祝总得吃饭。

”他把一盒放在桌上自己坐到沙发上。

林远没动饭盒问:“你听说过‘致公之盟’吗?” 周正言筷子顿了一下。

“老周提过一次说那是九十年代的事。

一群年轻人想靠抱团守住底线。

” “后来呢?” “后来……”他放下筷子“有人升了官有人换了道有人闭了嘴。

再后来没人提了。

” “郑世坤也在里面。

” 周正言抬眼看了他一眼没否认。

“他当年写过一篇文章叫《程序的重量》。

登在《法治前沿》上很多人传阅。

” 林远点头。

他看过那篇文署名郑世坤观点鲜明措辞锐利。

和今天那个满口“法治精神”的人判若两人。

“你查这个干什么?”周正言问。

“我想知道一个人是怎么一点点变成对手的。

” “不是一点点。

”周正言站起身走到窗边“是一次次退让一次次说服自己‘大局为重’。

等回过头路已经不是原来的路了。

” 林远没说话。

周正言临走前说:“所里账还没算清不能倒。

但有些事查可以别掀。

” 门关上后林远打开抽屉取出一张复印页是《致公纪要》的扉页。

他用打火机点燃一角火苗窜起他轻轻吹灭纸片焦黑卷曲落在烟灰缸里。

他打开电脑调出周大山案的原始卷宗翻到证人名单页。

手指停在“王强”这个名字上轻轻划过屏幕。

窗外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过车窗贴膜很深看不清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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