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的律师生涯第114章 律协的特别听证会林远的公开质询
手机屏幕上的字还亮着:“你父亲当年没查完的事现在轮到你了。
” 林远盯着那行字指尖在屏幕上停了两秒然后按下关机键。
他把手机塞进外套内袋拉上拉链起身拿起桌上的平板和文件袋。
走廊里灯光稳定脚步声清晰他一步步走向电梯按下B2。
地下车库空旷车灯亮起时照亮前方一段地面。
他开车驶出没走主路绕了两个街区才上高架。
七点四十三分律协大楼前已有媒体架起摄像机三三两两的记者站在警戒线外举着话筒低声交谈。
他从侧门进入刷卡时安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听证会定在八点半地点是主楼三楼第一会议厅。
林远在候场区坐下打开文件袋取出一份公证过的材料清单逐项核对。
公证处盖章的复印件、技术鉴定报告编号、监察委接收回执——每一页都用透明夹页封好没有原始文件。
八点二十七分主持人敲了三下木槌宣布会议开始。
“本次特别听证会由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持议题为执业律师林远在‘城南仓储火灾案’中公开传播未经核实信息、煽动舆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
” 台下坐着七名委员中间三人穿着深色西装面前摆着名牌。
角落里还有两个陌生面孔胸前别着记录员徽章。
“林远律师”主持人开口“你是否承认在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向媒体提供了涉及司法机关内部流程的敏感资料?” 林远站起身声音平稳:“我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来自已向监察机关正式备案的证据副本。
原始文件从未离开监管流程。
” “那你是否能说明这些所谓‘备案材料’的来源?是否涉及非法获取、私自复制案卷?” “来源已在提交监察委的书面说明中列明。
”他从文件袋抽出一页“这是公证处出具的文件真实性证明编号可查。
若委员会认为存在违法情形建议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而非在此单方面质询。
” 台下有人翻动材料纸页声窸窣。
主持人皱眉:“我们关注的不是程序备案而是你利用媒体制造舆论压力干扰行业正常秩序。
” “如果真相需要被称作‘舆论压力’”林远说“那我无话可说。
但我可以提供新的信息。
” 他打开平板连接会议室的投影设备。
屏幕切换出现一段录音波形图。
“这是《深度视线》栏目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一段通话记录经技术机构增强处理确认为真实录音。
我本人未参与获取过程也不掌握原始录音设备。
”他抬头“若委员会认为此材料非法请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否则请允许我播放。
” 没人出声。
他按下播放键。
音频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林建国要是再查就让他儿子‘意外’……账本烧了人也别留活口。
” 录音只有十三秒结束后会议室一片寂静。
一名委员猛地站起:“这涉嫌非法监听!你凭什么在这里播放?” “凭它被第三方媒体合法取得并作为调查证据公开引用。
”林远合上平板“若你质疑合法性可以报警。
但请别用‘程序正义’来掩盖回避问题的本质——十年前有人想用一场火灾抹掉真相;现在有人还想让这些证据继续消失。
” 他切换投影三组对比图依次出现。
左边是原始尸检报告扫描件写着“安眠药中毒致昏迷烧伤非致死主因”;右边是当年归档版本同一行被手写改为“重度烧伤致死”。
笔迹鉴定报告显示修改人签名与郑世坤代理案件时的签名字迹一致。
第二组是档案室残页显示三名目击者笔录曾被调阅借阅登记簿上经手人签名是“王志强”日期为案发后第四天——正是结案当天。
第三组是资金流向图:仓储公司账本显示一笔五十万元“顾问费”转入空壳公司该公司两周后向王志强妻弟名下企业注资资金链闭环。
而该空壳公司的法律顾问正是恒正所签字人为郑世坤。
“这些材料”林远说“十年前本该出现在案卷里。
它们不是我‘制造’的是被人‘拿走’的。
现在它们回来了问题也该被问出来——为什么一个多次出现在利益输送链条上的律师能担任律师协会副会长?” 全场静了下来。
坐在右侧的郑世坤猛然起身脸色发青:“你这是公然诽谤!我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那就去追究。
”林远转向主席台“我请求将本次听证会记录在案:我所出示的所有材料均已提交监察机关立案核查。
若有不实欢迎反诉。
” 他顿了顿声音抬高:“但我今天站在这里不是为了答辩。
我是来质询——一个被多起证据指向行贿、伪造文书、干预司法的人凭什么代表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凭什么坐在这个位置上决定其他律师是否‘违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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